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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沈阳3月1日电沈阳市政府1日通报称,从即日起,该市二环区域内暂时实行限购政策规定,对已拥有一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实行限购1套住房。
限购办法规定,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沈阳市户籍居民家庭(含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能够提供在沈阳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上述区域内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沈阳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沈阳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上述区域内向其售房。
与限购办法同步,沈阳市将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其销售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
国土部门将加强对已供房地产用地的监管,因企业原因闲置满1年的地块,要依法收取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启动建设;闲置满2年的,要收回土地使用权,同时将严肃查处囤地炒地等非法转让房地产用地行为,房产部门也将加强商品住房预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