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夫(好居网用户)
5175天前 / 阅读 :
今后,北京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被征收房屋除获得“拆迁款”外,还可以获得每平米40元的“搬家补助费”.昨天,市住建委公布了《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征求意见稿。
拆迁增多项补助和奖励
在昨天公示的《通知》中,除了房屋征收一般的“拆迁款”外,还明确了多项补助费和奖励费。
首先,区、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被征收人或者被征收公房的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属于住宅房屋的,“搬家费”为每平米40元,非住宅房屋则为50元。不过,由区、县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搬迁的,不再支付搬迁补助费。
困难家庭可获特殊困难补助
同时,征收部门还应当对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补助他们在搬迁过渡期的支出。一般按3个月计算,由区、县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周转用房的,将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此外,对于残疾、低保等特殊特困家庭,区、县房屋征收部门还可以给予特殊困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