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将给予高层次人才一次性购房补贴

A_zhangshuxian A_zhangshuxian(好居网用户) 3271天前 / 阅读 :

据了解,云南省人社厅将给予高层次人才一次性购房补贴,鼓励高校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另外,国土厅将全力保障重点项目用地,调整下放用地预审权限。

【好居网】据了解,云南省人社厅将给予高层次人才一次性购房补贴,鼓励高校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另外,国土厅将全力保障重点项目用地,调整下放用地预审权限。

人社厅:给予高层次人才一次性购房补贴

省人社厅副厅长邢渭东主要从提前谋划,出台20条举措服务企业谋发展、迅速跟进,制定10项措施促进经济稳增长、开展“人社服务百家企业专项行动”确保政策落地落实三个方面详细解读了省人社厅服务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配套政策。

据邢渭东介绍,人社部门将通过做好招聘工作,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难问题;采取省院省校合作等措施,引进高层次人才,并按认定等次给予30万 元、20万元、15万元不等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帮助企业留住高技能人才并依法聘用外国籍人才;健全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工作机制等。

另外,将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并开展创业扶持,鼓励大学生、城镇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各类群体通过自主创业,创办小微企业;实施“两个10万 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对微型企业投资规模达到10万元以上且实际货币投资达到7万元的,政府给予3万元的财政资金补助;有贷款需求的微型企业,可获得不 超过10万元的银行贷款支持;鼓励企业利用闲置厂房和场地,建设以大学生为重点的青年创业园区。

邢渭东说,人社部门将着力打通人社工作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逐步让企业实现“五个不出门”,也就是:政策咨询不出门、就业服务不出门、办理社保不出门、劳动合同管理不出门、申请政策补助不出门。

此外,将通过改进贷款扶持创业政策,打造实体与网上相结合的众创空间。以互联网+人社的新模式,打造“云南人社众创网”平台,将人社服务产品与全省特色产品结合起来,形成以实体产品的扩大推广来助推创业的新模式。

除此之外,人社部门还将每年评审认定10个省级青年创业示范园,每个给予100万元扶持。到2017年评审认定40个建设规模适度、孵化功能配套、带动就业成效显著,项目特色鲜明的省级青年创业示范园。

实施援企稳岗补助政策,调整社会保险费缓缴和补贴政策,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自2015年3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统一从3%下调为2%。降低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将省级参保单位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由0.8%降为0.4%,连续执行3 年。

支持企业入职和转岗培训,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符合条件的企业以转岗方式安置富余人员进行转岗培训,课按培训项目实际付费的50%给予每人不超过400元的一次性培训补助。

鼓励企业组织开展农民工培训,符合相关规定的给予培训补贴。企业吸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就业部门将按企业吸纳就业见习人数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探索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有关政策。对于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 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原单位应当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创业的实际情况,与其签 订或变更聘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据悉,下一步省人社厅还将进一步强化对此次专项行动的督查工作力度,对州市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国土厅:全力保障重点项目用地

省国土厅副厅长李刚介绍,国土厅将全力保障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突出对基建等7个领域的用地保障重点,并多渠道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

另外,将加快推进行政职权清理审查工作,于5月底前向社会公开权利清单。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优化审批程序,推进网上审批大厅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搭建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平台。

除此之外,国土厅将调整下放用地预审权限,继续将部分水库工程、不跨州(市)的220V以下电网工程、部分水电站、太阳能光伏电站等13类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权限下放州(市)国土资源局。并结合省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权的调整下放,继续下放建设项目预审权限。

优化矿产压覆前置审批。涉及压覆矿产资源的园区建设项目前置审批,由园区统一编制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对不涉及压覆探明矿产资源的,由州(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对涉及压覆探明矿产资源的,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取消地灾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严格落实国土资源部要求,取消地灾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在用地预审和土地征转用报批时,仅需提交经专家评审通过的地灾危险性评估报告和地灾评估工作承诺书,不再提交备案证明。

限时办理建设用地报件。进一步提高建设用地审批效率,严格落实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再缩短三分之一以上的要求。其中用地预审报件齐全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规划修改报件齐全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上报省政府。对建设用地报件资料齐备并于5月25日以前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的 2015年新开工项目和2014年及以前项目用地,全部于5月底前全部办理完毕或完成审查上报。

取消各级征地管理费。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按20%的比例上缴省级财政,其余80%的部分由各州、市(滇中产业新区)自行决定收缴。此外,推行工业用地出让弹性年期制,工业用地可以在法定最高年期内实行缩短出让年期的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弹性出让年期不超过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