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首批住房补贴款日前发放

A_zhangshuxian A_zhangshuxian(好居网用户) 3266天前 / 阅读 :

近日,乐清市住建局财务工作人员将首批购房补贴款共计23 638万元,通过网银分别打到15名购房者的银行账户中。据了解,首批获得补贴的15名购房者中,除有一名是在雁荡住建所提交申请外,其他人都是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的申请。

【好居网】近日,乐清市住建局财务工作人员将首批购房补贴款共计23.638万元,通过网银分别打到15名购房者的银行账户中。

“钱收到了,补贴款有2.237万元,获得这笔补助款还是挺意外的。”市民金先生开心地说,他购买的是市区铂金湾的房子,5月8日去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工作人员告诉他可以申请购房补贴,才知道乐清出台了购房补贴政策。金先生表示,最近他正打算装修新房,这笔补贴刚好可以给新家添几样家电。

市民方女士也是首批获得购房补贴的受益者,她购买的是翡翠湾的房子,按房屋成交计税价格0.6%的补助算,获得了2.884万元的补贴。方女士说,她购买的楼盘是去年底交付的,因为不急住,所以过户手续刚去办,没想到赶上了购房有补的政策。“买房后,还贷的压力挺大的,接着还要装修,花钱的地方很多,这笔意外的补贴款,可以减轻一点压力。”方女士说。

据了解,首批获得补贴的15名购房者中,除有一名是在雁荡住建所提交申请外,其他人都是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的申请。

“这几天来申请的人明显多起来了,昨天我们就受理了22份。”市住建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笑着说,还有很多人过来咨询、领申请表的,他们喉咙都说哑了。为了方便大家办理,工作人员还将需要提交的材料写在一个牌子上,方便解答。

据了解,办理购房补贴,需填写一式三份的个人购房财政补贴申请表,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12月20日期间)、契证(填发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12月20日期间)、购房人身份证(如登记为夫妻共有的只需提供一方的),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还需提供签订合同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12月20日期间的《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