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农村宅基地审批 破解农民建房难问题

A_hujie A_hujie(好居网用户) 3274天前 / 阅读 :

为了破解农民建房难,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优化城乡空间布局,严格落实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拆旧建新、法定面积”的要求,我市在宅基地审批政策方面进行了较大的改革突破。

【好居网】为了破解农民建房难,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优化城乡空间布局,严格落实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拆旧建新、法定面积”的要求,我市在宅基地审批政策方面进行了较大的改革突破。

优化农民建房用地规划空间。对农民建房涉及土地利用规划用途调整的,以及确需调整村(镇)规划的,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规划局部调整。农民建房地块确需安排在限制建设区的,允许使用本市、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指标进行安排,将建房地块纳入允许建设区;建房地块位于有条件建设区的,可使用规划预留指标,或在本镇(街道)范围内的允许建设区等面积置换,进行规划修改;允许建设区范围外400平方米以下使用土地的零星农民建房用地使用规划预留指标,规划修改内容实行台账管理,在年度规划数据库执行更新时予以落实。

改革农村宅基地审批制度。农民建房供地的审批权限由市政府以委托方式下放给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基层国土所会同做好宅基地审批调查。

分类妥善解决历史遗留未批先建农民建房问题。对浙政办发【46】号文件下发前的历史遗留未经批准但符合“一户一宅”和规定使用面积标准的农村宅基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和政策处理到位的前提下,可补办用地审批手续。

我市力争通过5年的时间,全市农村无房户、危房户建房用地得到基本解决。我市2014年至2018年解决目标无房户 7558 户,4021户。2015年计划解决无房户3148户、危房户1125户。截至目前共审批无房户1469户,危房户471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