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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继续实行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

yumei yumei(好居网用户) 3256天前 / 阅读 :

从2009年1月1日起,江苏决定放宽对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管理,暂停执行对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前的价格审批,给企业充分的自主定价权利。而在商品房价格放开的同时,江苏也开始了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

【好居网】从2009年1月1日起,江苏决定放宽对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管理,暂停执行对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前的价格审批,给企业充分的自主定价权利。而在商品房价格放开的同时,江苏也开始了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

如今,商品房的价格放开了,备案制度是否会取消呢?对此,江苏省物价局相关人士表示,去年,省物价局要求各地物价部门,顺应房地产市场变化新情况和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新要求,指导各地采取差别化的价格管理方式,可以“灵活调整”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制度,而对价格水平过高、上涨过快的地区继续实行价格备案制度。

据了解,目前江苏省内有6个城市没有执行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分别是镇江、南通、无锡、盐城、徐州和淮安。“像是盐城之前执行备案制度,去年灵活调整取消了备案制。”对方说,如今南京等市继续执行备案申报制,但也不排除以后还可能会有灵活调整的情况。

南京市物价局相关人士表示,从2009年起一直在执行这项制度。“备案是一种说法,确切说是商品房标价申报指导制度,物价部门对商品房的销售价格进行指导,这也是符合国家要求的。”对方说,现在商品房价格都是市场定价,政府是指导企业合理定价,确保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对于备案是否形成对商品房定价干涉的说法,省物价局相关人士明确回应说:“商品房备案是一种价格管理措施和方式,不属于定价的范畴。”对方称,各地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实施商品房备案制度,所以就存在一些城市“灵活调整”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