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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报价突涨近四千 只因合同没细看

A_zhangshuxian A_zhangshuxian(好居网用户) 3110天前 / 阅读 :

拿到房子以后,装修就成了最重要的事情。很多业主都会选择一家装修公司来负责。双方在装修前都会签署相应的装修合同,既能很好约束双方,也能保证在出现问题时找到相关责任人。因此,这份合同就显得尤其重要,业主一定要仔细阅读条款。云南的郑女士就是因为在签署合同时没有细看各项条款,以至于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纠纷。

【好居网】拿到房子以后,装修就成了最重要的事情。很多业主都会选择一家装修公司来负责。双方在装修前都会签署相应的装修合同,既能很好约束双方,也能保证在出现问题时找到相关责任人。因此,这份合同就显得尤其重要,业主一定要仔细阅读条款。云南的郑女士就是因为在签署合同时没有细看各项条款,以至于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纠纷。

10月26日,业主郑女士称与她签订装修合同的尚格装饰在水电改造部分与原先的报价相差太大,费用由最初报价的2000元涨至5900多元,让她一下无法接受。此外,她还就合同当中的某些条款提出了异议,但由于当时是她丈夫去签的合同,签合同之前也没有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现在随着装修过程的推进,问题不断出现,她觉得是被装饰公司给“忽悠”了。

案例:水电改造费用增长至原先3倍业主难以接受

在装修合同中,郑女士的房屋装修面积是89平方米,装修公司给出的报价是25617元(不含主材),冲着低价以及免设计费的优惠,郑女士的丈夫匆忙之下就签下了合同。当装修到水电部分时,费用由原来的2000元增至5900元,且还未完全完工。

郑女士的装修合同中,水电改造部分的报价,确实只表明了材料费、人工费,而具体数量和报价写的都是“0”,并用括号标明“按实际数量计算”,在最后的“小记项”给出了一个预估价格2000元。

“我知道装修公司在水电这块大都是预估的,有些超出我也可以理解,但是现在还没做完就已经增加到了5900多元,这个也太夸张了。”郑女士表示难以接受。“而且工人在进行这些施工时,并没有实现征求我们的许可,也没设计师另外出具图纸,并给我签字,现在已经做成这种程度了,就要求我们付钱,我们觉得很 被动。”

合同条款有异议 无奈已经签了字

除了对水电改造部分存在较大争议外,郑女士对合同当中的有些条款也有异议。比如郑女士认为报价合同存在明显少报或误报。根据设计图纸的数据测算,客厅吊顶面积应为27㎡,而报价合同上只按照16.1㎡的面积来报价,按照每平米115元的价格来算,少报了1000元。此外,郑女士还发现有两处吊顶的面积,设计师给算漏了,没有算到报价里。

“表面看起来价格低,但实际上如果一直做下去,预算就会不断增加。”郑女士表示。此外,郑女士还发现合同里某些条款对自己是不公平的。比如“如本工程享受了我公司任何优惠,预算项目不得减少,若减少项目将取消任何优惠。”郑女士对此表示不服,“这就意味着我们不能有任何减项,因为一旦减项我们就要支付原本6000多元的设计费,但不减项又意味着越花越多。”

而且郑女士觉得合同中要求业主接到通知后2天内要验收完毕,如果三日内不组织验收则默认为验收合格,这点也是不合理的,郑女士说:“万一因为时间原因一时间没有及时验收,那就过掉了。”然而即使有再多的争议,郑女士的丈夫也已经同装饰公司签订了这份合同,目前郑女士正在与装饰公司协商解决中。

装饰公司说法:四方在场达成协议即可施工

针对案例中的纠纷焦点,尚格装饰总经理马成伟也有自己的说辞。首先针对业主所说没有对其进行告知,就进行施工的做法,他不予认可。并表示报价表上的2000元只是一个预估,一般按照30元/㎡的价格来算的话,89平方米的房子他们给出了这个价格。在后来进场后,业主提出了一些自己改动线路的想法,他们都是根据业主的意愿进行施工,而且当时设计师、工程监理、项目经理以及业主本人都在场,是在四方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才进行的,因此并非没有提前告知。

而本案中之所以水电改造会增加那么多费用,是因为业主有一个房间可能是属于开发商赠送,一根电线也没有排,所有的线管都要重新铺设,因此大大增加了费用。

测量报价难免误差 超出10%可以拒付

而对于业主提出的吊顶面积少算、漏算的情况,马成伟也给出了相应说法。“公司的设计师在量房的过程中,由于工程量过多,难免会出现误差,确实是我们的失误。但合同里有一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在无增项的情况下,工程造价(除水电部分外)超出10%以上部分时有权拒付的,这一条就是为保障消费者权益而设置 的。”

做主动让步 愿意协商解决

由于双方在合同问题上始终无法达成共识,几经协商后,装饰公司决定答应郑女士原先提出的诉求,4000元钱改造完水电工程,为了不给公司造成更多利益损 失,负责该工程的项目经理李经理愿意自掏腰包了补足中间1900元的差价。马成伟表示,目前云南市面上大的装饰公司,毛利在30%左右,而他们可能只有20%。“我们情愿这单装修没有利润,也尽量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解决。”

专家分析

本案例属于一起典型的装修合同纠纷案例,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水电改造的费用。大部分公司都不敢保证水电改造的费用预算与结算会一致,只要消费者有线路上的改动,费用就会有增加,只是增加的多少程度不同而已。昆明(楼盘)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高级工程师、昆明市装协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段永宏给出了一些专业的建议。

水电增项属正常 只要在合理范围内即可

首先对于水电改造费用部分,出现预估与实际费用增加的情况,段永宏表示,这一情况属正常。现在家装的其他部分报价其实已经非常透明,而水电改造无疑是每个公司的利润点,但这也不是没有协商的余地的。段永宏建议道,在消费者签单协议前,可以与装饰公司约定一个增量的合理范围,比如10%或20%,可以以书面的形式明确写进合同里。

然而,无论在水电改造部分还是其他施工过程中,当施工项目发生变动时,装饰公司最好提前告知业主并出具一份书面的协议,让业主签字确认后,再进行施工,这样就可以避免类似的纠纷。

业主已在合同上签字 建议协商解决

合同条款是各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履行义务的依据。虽然现在郑女士认为合同中有些条款不合理,但她丈夫也已经签字,证明是在认可的前提下双方达成协议的,因此要想推翻条款内容不太现实。

而根据郑女士自己的陈述,由于丈夫疏忽大意,未看清协议中存在上述条款即签订了该合同。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郑女士丈夫在签订合同之时理应持审慎态度。若因疏忽导致合同条款内容与原本的意思不一致,业主也只能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如果走法律途径,于郑女士是不利的,建议双方尽量协商解决。